关于印发《2022年全省节能与综合利用工作要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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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工信节能〔2022〕91号 各市州工信局、省直管试点县(市)工信部门,有关企业: 为做好全省节能与综合利用工作,现将《2022年全省节能与综合利用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2022年全省节能与综合利用工作要点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2年2月28日 附件 2022年全省节能与综合利用工作要点 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聚焦“3+3+2”产业领域构建绿色低碳循环发展产业体系,以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为引领,以深入宣贯工业绿色“十四五”发展规划为着力点,扎实开展工业领域碳达峰行动,大力推进工业节能降耗、资源高效循环利用,深入实施绿色制造、清洁生产,积极培育壮大绿色低碳新兴产业,奋力推进湖南工业绿色低碳循环高质量发展,确保2022年全省单位规模工业增加值能耗下降3%的目标任务如期实现。 一、扎实做好工业领域碳达峰基础工作。制定实施《湖南省工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重点推进钢铁、石化化工、有色金属、建材行业碳达峰基础工作开展。加强工业领域碳达峰碳中和调查和研究,推动碳排放标准体系和统计、核算、信息系统建设,提升降碳基础能力。积极落实工信部关于《国家重点推广低碳技术目录》有关要求,支持我省工业企业先进适用低碳技术研发与推广应用。落实中央绿色低碳转型金融政策,支持碳减排和煤炭清洁高效利用重大项目用好专项再贷款。对照行业能耗标杆值先进水平,在钢铁、有色、建材、石化等重点行业启动一批节能降碳技术改造工程。制定《湖南省工业碳减排示范标杆企业评价管理办法》,开展碳减排示范标杆企业评价。 二、大力推进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全面落实工信部《“十四五”工业绿色发展规划》、《湖南省工业绿色“十四五”发展划》,制定实施《湖南省绿色制造体系建设行动计划(2022-2025年)》,大力推进全省工业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围绕工业制造重点行业和领域,聚焦“3+3+2”产业领域和22条产业链群发展,持续推进绿色工厂、绿色园区、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和绿色设计产品创建,遴选发布一批绿色制造示范名单,强化绿色制造标杆引领。修订《湖南省绿色制造体系建设管理暂行办法》,对绿色制造示范名单实施动态化管理。将环境信息强制性披露纳入绿色制造评价体系,鼓励绿色制造企业编制绿色低碳发展年度报告。对绿色制造第三方评价机构加强监管,积极培育绿色制造服务供应商,完善绿色制造公共服务平台。 三、深入推进节能降耗。重点对钢铁、有色金属、平板玻璃、炼油、合成氨、电石等行业实行节能监察,加强对存量“两高”项目的日常监管,强化节能监察结果运用,加大节能失信联合惩戒力度。强化重点用能单位管理,建设重点耗能企业能耗和碳排放数据库。组织完成好节能诊断任务,强化诊断结果运用,切实帮助企业节能减碳增效。开展电机能效提升行动,积极推广先进适用节能低碳技术、工艺和装备,推动一批使用工业窑炉、锅炉、电机等用能企业开展设备节能升级。研究制定《湖南省节水型企业评价管理办法》,开展节水型企业创建。积极培育能效“领跑者”、水效“领跑者”、 “能效之星”和绿色数据中心。大力推进“湖南省重点用能企业能耗数据监测智慧云平台”建设,开展重点行业能耗及碳排放监测及形势分析。 四、深入推进资源综合利用。落实工信部等八部门印发的《关于加快推动工业资源综合利用的实施方案》,加强资源综合利用工作统筹。制定《湖南省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示范创建管理办法》,积极推进国家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基地建设,开展省级工业固废资源综合利用示范基地、示范企业和示范项目创建,树立行业标杆,推动工业资源综合利用产业高质量发展。继续推进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试点工作,打造网络完善、技术先进、管理规范的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产业链。动态调整、重点调度有色金属资源综合利用节能环保重点企业名单,支持创建一批示范项目。启动工业固废资源综合利用评价,开展《关于完善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政策的公告》的宣贯。组织指导企业申报再生资源行业规范公告,加强对废钢铁、废塑料、废旧轮胎等已公告再生资源利用企业事中事后监管,促进工业资源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有序发展。积极培育发展再制造产业,支持一批工程机械、汽车零部件等再制造产品以及再制造产业基地发展。 五、积极培育壮大绿色低碳产业。落实《湖南省新能源与节能产业“十四五”发展规划》,全力打造新能源与节能产业国家级产业集群。制定出台《湖南省环境治理技术及应用产业链“十四五”发展规划》,强化规划宣贯与实施。加大环境治理技术及应用产业链重大建设项目协调推进力度,持续补链、延链和强链,培育优势骨干企业,打造优势特色园区。在省级以上工业园区积极推进园区循环化改造,推广第三方治理模式,提升环境治理服务水平。开展环境治理产业先进技术及装备产品应用典型案例征集、评选和宣传推广活动,建立完善全省环境治理产业装备产品目录。 六、积极开展工业领域环境保护。认真做好中央环保督查发现问题及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指出问题整改销号工作。认真做好省委、省政府关于长江经济带、洞庭湖生态经济区建设和发展中有关工业污染防治、绿色发展的各项工作任务。按照省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工作部署,积极做好2022年度工业污染防治工作。继续开展工业企业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积极推进工业园区及重点企业开展清洁化生产改造,压实园区污染防治主体责任。认真履行省委关于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积极完成好渌水流域河长制工作任务。 七、强化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和能力建设。组织开展系统干部队伍业务培训和交流,推广先进经验。加强对重点地区和薄弱环节支持,开展联合调研和研究,强化指导和衔接,进一步提升各级工信部门推进工业节能与绿色低碳发展的工作能力和水平。依托“绿博会”、低碳日、节能宣传周以及新闻媒介等平台,大力宣传绿色制造,加快形成绿色生产方式,营造绿色消费良好氛围。
信息来源:节能与综合利用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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