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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做好 增强制造业核心竞争力专项2018年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作者:站长 日期:2017/11/11 12:28:56 人气:3469 标签:政府公告   

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做好 增强制造业核心竞争力专项2018年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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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做好

增强制造业核心竞争力专项2018年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市州发改委:

国家发改委下发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做好增强制造业核心竞争力专项2018年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发改办产业〔2017〕1937号),现将该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抓紧做好项目申报工作。要求如下:

一、严格审查申报项目。申报项目必须符合相关领域规定的具体方向和指标要求;申报资料要完整,项目备案(或核准)、环境影响批复(或备案)、土地使用权证(或用地预审)、规划许可证、节能审查等要件齐备;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原则上不低于2亿元。

二、按照国家发改委《关于各负其责加强沟通防止重复申请和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的通知》(发改投资〔2015〕2463号)和省发改委《关于进一步规范项目安排信息比对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湘发改投资[2016]720号)的相关规定,防止重复申报和多头申报。

三、于12月3日前将项目申报的请示报送至我委,并附具有相应资质的咨询机构编制的资金申请报告(纸质版、电子版光盘,一式3份)。上报文件中要注明所报项目对应的具体支持方向,如新材料-先进金属及非金属材料-高铁关键零部件用钢。同时,申报项目要通过重大建设项目库同步报送,请提前校核监管码。

联系人:陈  哲  89990907

附件:《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做好增强制造业核心竞争力专项2018年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发改办产业〔2017〕1937号)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11月29日

附件: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做好增强制造业核心竞争力专项2018年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改办产业〔2017〕1937号

为做好《增强制造业核心竞争力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发改产业〔2017〕2000号)贯彻落实工作,根据我委统一部署,现就增强制造业核心竞争力专项2018年度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方向

以市场潜力大、关联程度高、带动能力强、产业基础好,且符合产业发展趋势、掌握一定关键技术为标准,增强制造业核心竞争力专项聚焦轨道交通装备、高端船舶和海洋工程装备、智能机器人、智能汽车、现代农业机械、高端医疗器械和药品、新材料、制造业智能化、重大技术装备9个重点领域,力争突破关键技术实现产业化,形成一批具有国际影响力的领军企业,打造一批中国制造的知名品牌,创建一批国际公认的中国标准,使这些领域的核心竞争力得到显著增强。上述重点领域的支持方向、指标要求及支持方式详见附件。

二、申报要求

各地发展改革委和中央企业要严把项目质量关,确保上报的项目未获得过国家预算内专项支持,且在本年度未申请过国家其他预算内专项支持。项目申报单位在资金申请报告中须就上述事项以及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合规性作出承诺;如违反相关承诺,将立即取消项目申报资格,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视情节轻重将违规单位纳入失信企业黑名单。

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项目的储备、申报要依托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开展。请按照《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储备编制三年滚动投资计划的通知》(发改投资〔2015〕2463号)、《关于使用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加强项目储备编制三年滚动投资计划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投资〔2015〕2942号)、《关于各负其责加强沟通防止重复申请和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的通知》(发改投资〔2017〕2005号)等文件要求,与国家信息中心有关技术人员加强沟通对接,将申请2018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的项目通过重大建设项目库“年度计划报送”模块报送至产业协调司相应处室。请你们于12月5日前将项目申请及下达投资计划的请示报送至我委政务服务大厅,并附具有相应资质的咨询机构编制的资金申请报告(纸质版、电子版光盘,一式两份)。上报文件中要注明所报项目对应的具体支持方向,如新材料-先进金属及非金属材料-高铁关键零部件用钢。

申报的项目必须符合相关领域规定的具体方向和指标要求,且项目备案(或核准)、环境影响批复(或备案)、土地使用权证(或用地预审)、规划许可证、节能审查等要件齐备。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44号,年综合能源消费量不满1000 吨标准煤,且年电力消费量不满500 万千瓦时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豁免节能审查,此类项目须在资金申请报告中提供盖有企业公章的能耗说明材料。根据国家有关规定须进行安全评价的还需提供安全评价审查意见。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原则上不低于2亿元(示范应用类项目投资规模要求见附件),采用的工艺技术先进可靠、知识产权归属明晰。

高端船舶和海洋工程装备、现代农业机械整机示范应用项目,无需提供项目建设前置手续相关证明文件。项目申报、审查和投资计划下达程序以及有关管理监督要求,参照《增强制造业核心竞争力专项投资管理办法》执行。

产业司联系人:李潇、邵斌、李翔

联系电话:010-68501007、68501607、68501539

传真号码:010-68502557

国家信息中心联系电话:010-68501194

附件:重点领域的支持方向、指标要求及支持方式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2017年11月28日

附件

重点领域的支持方向、指标要求及支持方式

一、轨道交通装备(机械装备处)

支持时速600公里高速磁悬浮列车、智能高铁装备、高速动车组关键系统、中国标准城市轨道交通装备、城轨列车自主运行系统等产业化及示范应用,以及研发检测平台建设。示范应用项目依托工程固定资产投资不低于2亿元。此类项目按照固定资产投资(或合同金额)的15%进行补助。

二、高端船舶和海洋工程装备(机械装备处)

支持大中型邮轮、超大型集装箱船、2000吨级下浮式海上风电安装平台、深海渔业养殖平台、远洋捕捞船等重大产品示范应用。支持自主品牌中速柴油机、深海多点锚泊系统等关键系统产业化。支持研发检测平台建设,要求承担单位拥有相关领域国家级创新平台。示范应用项目合同金额不低于2亿元。此类项目按照固定资产投资(或合同金额)的15%进行补助。

三、智能机器人(产业战略处)

典型制造领域生产过程智能化改造。支持自主品牌工业机器人示范应用生产线建设。机器人应用数量不少于60台套。其中采用自主品牌工业机器人的数量占比不低于60%,且自主品牌工业机器人装配的控制器、伺服电机及驱动器须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国内产品。项目采用自主品牌工业机器人已通过CR认证的优先支持。此类项目按照固定资产投资的15%进行补助。

四、智能汽车(机械装备处)

(一)智能汽车测试评价基地

具备覆盖典型区域和城市环境的测试设施,涵盖多种类型道路和交叉口、障碍物、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可变车道和潮汐车道等综合实际道路场景,满足半开放道路环境下智能汽车测试评价需要。依托国家测试中心和智能汽车应用示范地区建设。此类项目按照固定资产投资的15%进行补助。

(二)北斗高精度位置服务平台

具备厘米级高精度实时定位能力,水平精度不大于5厘米,垂直精度不大于10厘米,并发在线服务能力达到千万辆级别,具备车辆行驶状态、违规行为实时监控与告警能力。此类项目按照固定资产投资的15%进行补助。

(三)先进动力电池和系统集成

单体能量密度超过250瓦时/千克,循环寿命不低于1500次;实现正负极、隔膜、电解液等关键原材料自主化;动力电池系统集成效率大于70%,功能安全性达到国际标准组织ASIL-C级标准;实现轻量化设计,箱体、上盖等采用轻量化材料,并采用主动安全、热均衡、热管理技术。满足低温工作环境的宽温域高性能动力电池。此类项目按照固定资产投资的15%进行补助。

五、现代农业机械(机械装备处)

(一)甘蔗收获机示范应用

切断式甘蔗收获机总损失率不高于7%、纯工作小时生产率不低于15吨,整杆甘蔗收获机蔗茎合格率不低于90%、纯工作小时生产率不低于8吨,满足雨后、坡地等甘蔗机收需要。示范应用项目合同金额不低于1亿元。此类项目按合同金额的15%进行补助。

(二)农机装备及关键零部件产业化

智能拖拉机,功率300马力以上,达到国四排放标准,配置无级变速箱,自动导航定位精度±2.5厘米,具有典型障碍及边界识别和避让、智能整机管理、云服务系统实时交互、作业故障在线监测诊断处理等功能。

智能控制同步器,满足300马力以上拖拉机配套需要,传递扭矩27000牛·米以上,换挡次数150万次以上。

无缝焊变截面高强度农机车轮,轮辋最大直径、强度和耐久性等技术指标满足300马力以上拖拉机和大型收获机配套需要。

此类项目按照固定资产投资的15%进行补助。

(三)智能农机物联网运维平台

应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技术,标准接口支持多种智能农机和多种智能设备接入,可联接10万台以上终端,提供数据传输和信息查询服务,满足农机在线监测、运行调度、管理维护等需要。此类项目按照固定资产投资的15%进行补助。

六、高端医疗器械和药品(石化化工处)

(一)高端医疗器械产业化

支持具备核心技术的影像设备和体外诊断产品等高端医疗器械,努力填补国内空白,提升设备质量性能,推动产品升级换代。

(二)高端药品产业化

支持靶向性强、选择性高、作用机理新的疑难高发肿瘤治疗创新药物和肿瘤治疗用的化学药1-2类新药(新化合物和改良型新药)、中药1类新药(中药材提取物)、国内首家上市的生物创新药等高端药品。

此类项目按照固定资产投资的15%进行补助。

七、新材料

(一)先进金属及非金属材料产业化(冶金建材处)

发动机用高性能高温合金材料。(1)高温合金棒材:最大直径>350mm,晶粒度7-9级,Φ0.8mm平底孔超声波水浸探伤杂波低于-16db,N、S总含量<10ppm,Bi、Tl、Se、Te总含量<5ppm。(2)高温合金粉末:粒度45~106μm,收得率>70%,球形度>99%,增氧量<50ppm,非金属夹杂个数<20个/kg。(3)航空航天用中间合金钒铝合金:V 57.5~59.0%,Si≤0.18%,C≤0.10%,O≤0.15%。

高炉渣提钛产钛白粉。高炉渣提钛实现产业化生产,提钛后的尾渣中TTi <5%,Cl-<0.2%,中间产品可以满足高品质钛白粉生产要求。

高铁关键零部件用钢。(1)高铁用大型高速齿轮钢:断面△[C] ≤0.03%,淬透性带宽≤4HRC,950℃保温80h晶粒不长大,冲击功≥60J,非金属夹杂物A+B+C+D≤2.5级、DS≤1级,515MPa应力作用下疲劳寿命达到1010周次以上。(2)高铁刹车盘用钢:各级别夹杂物≤1.5级,-59℃±1℃冲击功≥27J,晶粒度≥7级。

(二)先进有机材料产业化(石化化工处)

支持韧性高、耐磨、耐溶胀、工艺复杂、技术门槛高、产能规模达到万吨级的工程塑料及高透明、高抗污、易清洁、高强度、耐高温、产能规模达到千吨级的高性能氟硅树脂等高性能树脂。

(三)先进复合材料产业化(轻工纺织处)

高性能PAN基碳纤维。支持T800级高性能碳纤维,拉伸强度≥5500MPa,拉伸模量≥290GPa。

高性能碳纤维预浸料。拉伸强度1732±90MPa,拉伸模量114±2GPa,应用于汽车领域;拉伸强度2500MPa,拉伸模量149~169GPa,压缩强度1300MPa,压缩模量124GPa,应用于航天航空领域。

此类项目按照固定资产投资的15%进行补助。

八、制造业智能化(产业战略处)

(一)智能家居终端产品开发及运行场景示范平台

应由相关企业联合申报(进行股权合资的优先考虑),牵头申报单位(或其母公司)须为国内领先的大型家电制造企业,具备智能家电的研发及制造能力,具备自主开发的智能家电云平台,具备千万级智能家电的实际运营基础,并已接入10家以上相关企业的智能家居产品。申报单位(含联合申报单位及其母公司)须具备国内领先的物联网技术、云计算、大数据及人工智能的应用开发能力,具备智能家居系统及终端产品(通信、安全等)开发能力、相关领域标准编制能力、产品与服务整合能力。

(二)基于工业互联网的智能制造集成应用示范平台

应由相关科研院所、企业联合申报(进行股权合资的优先考虑)。牵头申报单位(或其母公司)须为国内领先的大型智能制造企业,拥有5家以上智能制造示范工厂和大规模定制线体示范应用及推广能力,同时具备以用户为中心的交互、研发、采购、制造、物流、服务等用户全流程参与的模式、平台技术及系统支持能力,工业互联网在线终端设备数达百万级。申报单位(含联合申报单位及其母公司)须具备国内领先的数字化系统(软件)、工业大数据、工业物联网、虚拟仿真等技术应用开发能力,可主导或参与智能制造国际、国家(行业)标准的编制。

此类项目按照固定资产投资的15%进行补助。

九、重大技术装备(机械装备处)

支持2000万吨级炼油装置大型压缩机组、大全张高速多色平版印刷机、1200吨蒙皮拉伸机、高效水平磁系高梯度磁选机、五复合橡胶挤出机组、超大型井式智能精密渗碳设备、大型变频调速矿用半自磨机系统、特大型空分装置关键设备高压板式换热器等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产业化和示范应用,要求产品自主设计制造、填补国内空白、服务于国家重大战略和重点工程。支持重大技术装备研发检测平台建设,要求承担单位拥有相关领域国家级创新平台。示范应用项目依托工程固定资产投资不低于2亿元。此类项目按照固定资产投资(或合同金额)的15%进行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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