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贯彻国务院42号文件大家谈”之十一:加快推进农机农艺融合

2019/2/12 16:13:22 标签:政策解读

作者:陈巧敏


《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把农机农艺融合上升到机械化工作指导思想的高度,明确了重点途径和具体措施。农机农艺融合要求农机作业和农艺相互适应,构成高效协调的生产系统,实现以最小投入获得最高产出的过程。我国农机农艺技术融合可分三个阶段。一是农机服从农艺阶段,机械作业应服从农艺要求,主要研发应用耕整地、排灌等装备,与作物系统没有直接关联,容易满足农艺要求。二是农机农艺协调结合阶段,要求在保障作业质量前提下,提高作业效率,主要研发应用种植、联合收获等与农艺结合紧密的机械。这一阶段农机作业对作物系统产生直接影响,是农机农艺容易冲突的关键时期。三是农机农艺相互融合阶段,通过顶层设计使农机农艺组成科学有序的作业系统,作物生产逐步实现全程机械化。目前,我国大多数农作物处在第二个或者向第三阶段过渡时期,需要强化顶层设计和统筹推进,提升农机化发展的速度、效益和质量。


《意见》从三个方面推进“农机农艺融合”。第一,坚持目标导向,构建高效机械化生产体系。要将适应机械化作为品种选育等前端科研,以及农作物品种审定、耕作制度变革、产后加工工艺改进、农田基本建设等工作的重要目标,这是实现全程机械化作业、规模化生产的先决条件。第二,发挥协同效应,推进资源要素集聚。要强化各类创新平台、农业园区建设,推进多主体、多学科、多环节的高效协同,促进农机化科技创新能力提升。农机农艺融合也需要多方协同,把创新要素资源集聚到平台上、园区中,实现集中力量办大事。第三,突出全程全面,实现成果转化落地。强调要率先在“四区”创建一批整体推进示范县(场),加快实施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推进行动,支持各类绿色高效机械装备和技术的示范推广。科技成果只有同产业需求相结合,才能转化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现实动力。


下一步,作为新中国成立最早的国家级公益性农机化科研机构之一,南京农机化所将认真贯彻落实《意见》精神,在构建高效机械化生产体系中更好发挥作用。一是落实好重大科研项目任务,推进大宗农作物薄弱环节机械化技术创新。充分发挥中国农业科学院多学科优势,力争新增农机农艺信息技术融合协同创新专项。二是充分调动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机械功能研究室、现代农业装备学科群等科技力量,加快与各类平台、园区对接,共建综合技术集成示范基地,形成全程机械化综合解决方案,探索完善农机农艺融合的协同研发机制。三是围绕全量秸秆免耕播种、油菜毯状苗高速移栽、水稻大苗移栽、蔬菜高效低损收获等重大苗头性装备技术,联合推广机构开展较大面积集成示范,促进技术普及应用。(作者系农业农村部南京农业机械化研究所所长)


本文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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