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进入全球前列 工信部印发虚拟现实产业发展指导意见

2018/12/25 13:53:44 标签:国家政策

12月25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关于加快推进虚拟现实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从总体要求、重点任务、推进措施三大方面提出了指导性意见,为加快我国虚拟现实产业发展,推动虚拟现实应用创新,培育信息产业新增长点和新动能,提出了意见。

  意见指出,到2020年,我国虚拟现实产业链条基本健全,在经济社会重要行业领域的应用得到深化,建设若干个产业技术创新中心,核心关键技术创新取得显著突破,打造一批可复制、可推广、成效显著的典型示范应用和行业应用解决方案,创建一批特色突出的虚拟现实产业创新基地,初步形成技术、产品、服务、应用协同推进的发展格局。

  到2025年,我国虚拟现实产业整体实力进入全球前列,掌握虚拟现实关键核心专利和标准,形成若干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虚拟现实骨干企业,创新能力显著增强,应用服务供给水平大幅提升,产业综合发展实力实现跃升,虚拟现实应用能力显著提升,推动经济社会各领域发展质量和效益显著提高。

  在VR+制造场景中,推进虚拟现实技术在制造业研发设计、检测维护、操作培训、流程管理、营销展示等环节的应用,提升制造企业辅助设计能力和制造服务化水平。推进虚拟现实技术与制造业数据采集与分析系统的融合,实现生产现场数据的可视化管理,提高制造执行、过程控制的精确化程度,推动协同制造、远程协作等新型制造模式发展。构建工业大数据、工业互联网和虚拟现实相结合的智能服务平台,提升制造业融合创新能力。面向汽车、钢铁、高端装备制造等重点行业,推进虚拟现实技术在数字化车间和智能车间的应用。

  《意见》提出六大重点任务

  第一,加强产学研用协同合作。推动虚拟现实相关基础理论、共性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坚持整机带动、系统牵引,围绕虚拟现实建模、显示、传感、交互等重点环节,加强动态环境建模、实时三维图形生成、多元数据处理、实时动作捕捉、实时定位跟踪、快速渲染处理等关键技术攻关,加快虚拟现实视觉图形处理器(GPU)、物理运算处理器(PPU)、高性能传感处理器、新型近眼显示器件等的研发和产业化。

  第二,丰富产品有效供给。面向信息消费升级需求和行业领域应用需求,加快虚拟现实整机设备、感知交互设备、内容采集制作设备、开发工具软件、行业解决方案、分发平台的研发及产业化,丰富虚拟现实产品的有效供给。

  第三,推进重点行业应用。引导和支持“VR+”发展,推动虚拟现实技术产品在制造、教育、文化、健康、商贸等行业领域的应用,创新融合发展路径,培育新模式、新业态,拓展虚拟现实应用空间。

  第四,建设公共服务平台。依托行业龙头企业、行业组织和金融机构等其他第三方机构,面向虚拟现实产业发展需要,建设和运营产业公共服务平台,提供技术攻关、资金支持、成果转化、测试推广、信息交流、创新孵化等服务,推动构建集规模化创新、投资、孵化和经营为一体的虚拟现实生态系统,优化产业发展环境。

  第五,构建标准规范体系。发挥标准对产业的引导支撑作用,建立产学研用协同机制,健全虚拟现实标准和评价体系。加强标准体系顶层设计,着力做好基础性、公益性、关键性技术和产品的国家/行业标准制修订工作,有效支撑和服务产业发展。着力推动标准国际化工作,加快我国国际标准化进程。

  第六,增强安全保障能力。强化虚拟现实系统平台安全防护能力建设。研究针对虚拟现实的攻击监测及防御技术,推动针对虚拟现实重点产品的安全风险监测预警能力建设,加强安全威胁信息共享,及时发布虚拟现实安全漏洞风险和预警信息,推动政府、行业、企业间的虚拟现实安全信息共享和协同联动。

  加强虚拟现实领域重要数据和个人信息保护。落实数据安全和用户个人信息保护规定等政策文件要求,针对虚拟现实产业技术及产品特点,指导企业规范对用户个人信息的收集、存储、使用和销毁等行为,提升企业在开展虚拟现实业务过程中对用户个人信息的保护水平。

  《意见》提出八个方面推进措施,确保落实到位

  第一,加大政策支持力度。紧密结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利用现有渠道,创新支持方式,重点支持虚拟现实技术研发和产业化。加强对产业发展情况的跟踪监测和发展形势研判。鼓励金融机构开展符合虚拟现实产业特点的融资业务和信用保险业务,进一步拓宽产业融资渠道。

  第二,发挥地方政府作用。加强对地方工作的指导协调,引导地方结合实际出台配套政策和具体落实措施,支持地方建设产业发展公共服务平台,开展地区间交流合作。各地要加大投入力度,集中力量突破关键核心技术,丰富产品供给,在民生、公益项目中积极选用虚拟现实产品和解决方案。

  第三,推进示范应用推广。鼓励重点地区、重点行业企业,瞄准特色应用需求,加快虚拟现实应用技术和行业解决方案应用。支持地方、企业组织实施虚拟现实应用项目,探索形成可推广、可复制的应用模式和商业模式,及时总结优秀案例和发展经验向全国推广。

  第四,建设产业发展基地。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建设虚拟现实产业发展基地,引导虚拟现实企业向基地集聚。组织开展虚拟现实产业特色基地认定工作,引导差异化的建设方向。统筹布局虚拟现实产业载体、创新中心建设,形成网络化、协同化发展促进体系。

  第五,加强产业品牌打造。加大对优秀虚拟现实企业、产品、服务、平台、应用案例的总结宣传力度,提高我国虚拟现实品牌的知名度。加强对优秀产业发展基地、行业组织的推广,激发各界推动产业发展的积极性。

  第六,加强专业人才培养。依托国家重大人才工程,实施优秀人才引进计划,加快引进一批高端、复合型虚拟现实人才。依照产业发展需求进行课程体系设置改革试点。鼓励高校和企业创新合作模式,共建实训基地,积极开展互动式人才培养。健全虚拟现实人才使用、评价和激励措施,推动完善从研发、转化、生产到管理的人才生态结构。

  第七,促进行业组织发展。支持产业联盟、研究机构等行业组织的创新发展,打造产业发展促进平台,在技术攻关、标准制定、人才对接、应用推广、投资促进、品牌宣传和国际合作等方面发挥组织协同作用。支持行业组织开展虚拟现实相关创新促进活动、展示体验活动以及应用推进活动。

  第八,推动国际交流合作。加强虚拟现实领域国际交流合作,推进技术、人才、资金等资源互动,提升全球资源聚合能力,加快提升研发创新能力。支持虚拟现实企业加大海外市场拓展力度,建立以专业化、市场化为导向的海外市场服务体系,提高产业国际化发展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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