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科学技术厅  关于组织申报“科技助力经济2020”重点专项项目的通知

2020/4/8 9:11:38 标签:政府公告

各市州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按照科技部《关于组织推荐“科技助力经济2020”重点专项项目的通知》(国科发资〔2020〕81号)要求,为做好“科技助力经济2020”重点专项项目申报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项目申报单位须为在湖南省境内注册,具有较强科研能力和基础条件、运行管理规范、科研诚信良好、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技型中小微企业。

(二)专项项目围绕助力经济复苏,定位于支持一批覆盖国民经济主要行业的技术创新项目,重点聚焦部省会商议定和省委省政府部署的重点任务,以及装备制造、现代农业、新材料、新能源、电子信息、生物医药、资源环境等优势特色产业领域,具有市场应用前景好、可带动区域产业集群发展的科研项目,特别是短期内能见到经济效益、对复工复产有直接带动作用的技术成果转化落地项目。

(三)专项采取优化流程、快速响应、分档定额资助的管理方式。联合申报项目的,参与单位不超过1个,不下设课题。项目能够在1-2年内完成,内容不涉密。申报企业限报1项。国拨经费需求按50万元和100万元两档定额提出。

(四)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和参与单位注册时间应在2019年6月30日前,项目负责人为196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工作流程

(一)项目申报。各市州科技局根据本通知要求,组织辖区内(含省直管试点县市)科技型中小微企业,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信息系统”)在线填报项目申报书,具体格式可从信息系统下载或见附件。在线填报后,导出电子版和纸质版报送属地科技局。

(二)遴选推荐。各市州科技局按照本通知要求,结合区域发展重点支持方向,组织论证,择优遴选出推荐项目,项目数量不超过分配的推荐指标(推荐指标以2019年入库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数为测算依据,按向科技型中小企业登记任务成效明显地区和偏远地区倾斜的原则分配,详见附件2)。

(三)审核推荐。各市州科技局将遴选推荐工作组织情况以正式公文形式报送省科技厅,并附推荐申报项目清单(附件1)和所推荐项目申报书电子版。省科技厅对市州推荐项目组织专家审核,筛选50项推荐至科技部。

(四)立项支持。科技部对项目建议进行终审,确定拟立项项目清单后,由省科技厅组织市州科技局对拟立项项目进一步论证、完善,并组织项目牵头单位在线填报、签订项目任务书。市州科技局要加强项目过程管理,项目验收由省科技厅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

三、有关要求

1. 专项项目须通过信息系统(http://service.most.gov.cn)进行申报,并选择“湖南省科学技术厅”作为推荐单位。未注册的申报单位按照网站指引进行注册。

2. 申报单位应在线上传诚信承诺书扫描附件,提交申报材料后,应尽快将申报书电子版和纸质版报送至属地科技局进行审核和遴选,省科技厅只受理经市州科技局推荐的项目。

3. 为保证项目质量,市州科技局要严明工作纪律,认真履行遴选推荐和管理监督职责。根据专项项目定位和分配的推荐指标,对申报企业资质和申报企业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合规性进行审核把关,并组织专家论证,择优推荐。对于经省科技厅、科技部审核,确认纳入支持范围的项目,市州科技局要加强绩效管理,指导督促项目承担单位切实完成项目任务,在规定时限内取得预期效果,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4. 市州科技局在项目组织实施中,要严格遵守各项疫情防控要求,创新工作方法,减少人员聚集。同时要加强与地方政府的沟通协调,积极为企业、科研单位恢复正常科研秩序、尽快复工复产创造条件。

5. 市州科技局要高度重视,快速响应,及时组织项目申报单位于4月10日至4月20日网上填报申报资料;4月30日前,将加盖公章的遴选推荐组织工作情况(包括组织工作方案、审核论证情况等)及推荐申报项目清单、项目申报书电子版报送省科技厅。 

四、咨询方式

联系方式:省科技厅资配处       0731-88988756

          省科技厅成果与区域处 0731-88988610

电子邮箱:kjswxmsl@kjt.hunan.gov.cn

材料寄送地址:长沙市岳麓区岳麓大道233号科技大厦一楼大厅102室 邮编:410013


附件:1.市州推荐指标分配表

      2.“科技助力经济2020”重点专项推荐项目清单

      3.“科技助力经济2020”重点专项项目申报书

      4.科技部关于组织推荐“科技助力经济2020”重点专项项目的通知


湖南省科学技术厅

2020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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