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5/6 14:59:13 标签:政府公告
各市州科技局、财政局,省直管县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财政局,省直有关部门,国家高新区管委会,有关中央在湘和省属单位,省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全省性科技行业协会:
2019年,省科技创新人才项目以省委“芙蓉人才行动计划”为指引,继续对接产业项目建设年行动中“五个100”工作部署,进一步做好科技创新人才引进、培养、使用等方面工作,加大对高水平科技创新人才和团队支持力度。根据《2019-2021年湖南创新型省份建设专项组织实施工作方案》安排,现将2019年度省科技创新人才计划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1、坚持以用为本,服务高质量发展。申报对象要符合我省发展需求,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支撑创新型省份建设。用人单位要在人才培养、使用和支持方面承诺落实支撑保障条件。
2、坚持向企业和科研一线科技人才倾斜。重点支持在科研一线潜心研究的科技人才,对来自企业和边远地区的或长期从事公益性科技创新研究活动的科技创新人才(团队)的申报对象适当放宽申报条件,推动人才链和创新链、产业链的有效对接和深度融合。
3、加强人才、项目和基地有机结合。充分发挥创新平台对高层次人才聚集培养作用,对国家及我省重点创新项目、重大创新平台(基地)中推荐申报的人选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
4、严格选才标准,坚持好中选优。将申报对象的科研诚信、品德、能力、业绩和发展潜力,作为人才遴选的主要条件,科学设立评价标准,努力克服“四唯”,切实把好评选质量关。
二、申报类别
(一)人才引进专题——湖湘高层次人才聚集工程
1、引进对象。来湘创新创业的海内外优秀科技人才,分为创新人才(外聘专家)、创新团队、创业人才3类。申报对象年龄一般不超过60周岁(1959年5月1日(含)以后出生),具有博士学位和副高级以上职称(海外回国人才不受职称限制,企业人才和高技能人才可适当放宽学历和职称要求)。
(1)创新人才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是研究方向符合科技前沿发展趋势,符合我省战略新兴产业或重点优势产业发展。
二是已取得高水平创新性成果,在所在行业或领域业绩突出,具有较大的创新发展潜力,主要精力放在科研一线从事研究开发工作。
三是具有较强的科研领军才能和团队组织管理能力。
四是引进来湘后须全职连续工作不少于3年(以正式工作协议或合同为准)。
对技术创新和产业发展急需又不能全职来湘的创新人才,可以通过采取阶段性工作、假期工作、产学研项目合作、提供战略咨询或技术指导等柔性方式引进来湘,且服务我省的工作时间一般不少于每年2个月(外聘专家)。
(2)创新团队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是团队研究方向符合我省、行业重点发展需求。
二是团队承担重大科研项目、重点工程、重点研发任务,有明确的研发目标和发展规划。
三是团队创新业绩突出,研发水平居行业或领域前列,并具有持续创新能力和较好的发展前景。
四是团队结构稳定、合理,核心成员(含带头人)一般不少于4人,稳定合作2年以上,可跨单位协作。
五是团队带头人和核心成员应符合创新人才条件,团队其他骨干应具有满足工作所需的科研能力或经营管理水平。
六是原则上一半以上核心成员(含带头人)须全职在湘工作。
(3)创业人才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是申报人为企业主要创办者和实际控制人(为企业第一大股东或法人代表),具有较强的创新创业精神、市场开拓和经营管理能力。
二是企业在湖南注册,依法经营,具有较好的经营业绩、成长性和创新能力。
三是企业拥有核心技术和自主知识产权,至少拥有1项主营业务相关的发明专利(或动植物新品种、著作权等),创业项目顺应我省产业发展趋势或能填补我省产业发展空白,具有产业化潜力。
四是同一人为多个企业主要创办人和股东的,只能通过一个企业申报。一个企业只能申报1人。
2、申报方式
(1)实行常年申报、分批受理评审。第一轮申报时间截至2019年5月17日,推荐时间截至2019年5月21日。后续申报推荐的项目,纳入人才储备库,与下批次或下年度申报项目进行统筹管理。
(2)申报对象原则上须是1年以内(2018年5月1日以后)来湘创新创业或与在湘单位签订意向性协议。对近年来引进来湘的国家“千人计划”、“万人计划”专家等国家级人才及省“百人计划”专家,引进后一直在湘创新创业的,对引进来湘时间予以放宽(已获原长株潭高层次人才集聚工程经费资助的不再重复支持)。
(3)对业绩特别突出或急需紧缺人才,可适当放宽年龄、学历、专业技术职务、任职年限及来湘工作时间等限制。
(二)人才培养专题——省科技领军人才(团队)支持、湖湘青年科技创新人才培养、大学生科技创新创业培养基地建设
1、省科技领军人才(团队)支持计划与国家创新人才推进计划(万人计划)对接。对2017年、2018年我省入选的国家创新人才推进计划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和重点领域创新团队予以支持。2019年国家创新人才推进计划申报通知印发后,我厅将另行组织申报推荐。
2、湖湘青年科技创新人才培养计划与省委湖湘青年英才支持计划对接。我厅将根据《关于开展2019年湖南省“湖湘青年英才”支持计划工作的通知》,另行组织申报。已入选国家级人才计划,或已获得省“杰出青年科学基金”、省“青年百人计划”项目资助的人才,资助期内不再申报。
3、大学生科技创新创业培养基地建设计划申报单位为我省高等院校(含职业技术学院)等。申报单位具有良好的科技创新人才工作基础,在相关科技领域具有较强科研实力,重视大学生科技创新创业培养体制机制建设,在大学生科技创新创业能力培养、评价激励、管理服务等方面建立良好的运行机制,具有明确地专门针对大学生科技创新创业的支持措施。同时,申报单位应在产学研联合培养优秀大学生方面具有典型经验与做法,以及在鼓励大学生创新创业、建立为大学生科技创新创业服务的专业化技术服务平台和良好创新创业环境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申报时间截至2019年5月17日,推荐时间截至2019年5月21日。支持经费主要用于提升高校大学生科技创新创业服务能力,以及对大学生创新创业的资助奖励。对已入选国家创新人才培养示范基地的高校优先支持。
(三)人才使用专题——湖南省院士专家工作站建设、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
1、湖南省院士专家工作站建设
按照《湖南省院士专家工作站认定管理办法》(湘组〔2018〕114号)相关要求,我厅对2019年认定的湖南省院士专家工作站引进的院士专家团队择优予以支持。
2、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
(1)支持重点。以科技专家服务团为载体,重点支持科技特派员(含“三区”科技人才) 围绕乡村振兴“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战略要求开展的技术创新、规划指导、协同攻关、集中培训、团队服务和科技成果转化,推动创新服务向农村基层延伸,带动创新资源和绿色发展技术向贫困地区下沉,打造既有脱贫致富的特色产业、又能守住生态保护红线的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进一步促进区域产业升级、企业增效、农民增收、乡村增绿。
(2)申报条件。一是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是科技专家服务团成员,且年度考勤考核合格以上。二是项目申报主体必须是科技特派员创办、领办或服务的企业或社团服务组织。三是科技特派员与所在单位、服务企业或社团服务组织应签订科技服务合同或协议。四是项目技术先进适用,对当地优势特色产业发展有明显的示范带动作用,市场前景广阔,经济社会效益明显。
(3)申报方式。实行常年申报、分批受理评审。第一轮申报时间截至2019年5月17日,推荐时间截至2019年5月21日。后续申报推荐的项目,纳入储备库,与下批次或下年度申报项目进行统筹管理。每个贫困县(市、区)择优推荐不超过3项,其他县(市、区)不超过1项。
三、推荐申报要求
(一)申报程序。项目申报采用网络在线申报的方式,项目申报单位登陆湖南省科技厅门户网站(http://kjt.hunan.gov.cn/),点击进入“湖南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信息系统”)进行申报。(在线注册、申报及推荐操作具体流程详见信息系统首页“系统使用说明”)。
(二)推荐程序。推荐单位通过“信息系统”在线完成项目推荐,并出具推荐文件和推荐项目汇总表,加盖公章后在规定时间内寄送省科技厅项目受理中心。
1、市州项目,经市州科技局审核,会同财政局,报市州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向省科技厅推荐申报。湖湘高层次人才聚集工程项目须经市州人民政府审定后推荐申报。
2、国家高新区管委会、中央在湘单位、省直有关单位、省属高校和科研院所、省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全省性科技行业协会的项目,经本单位审核汇总向省科技厅推荐申报。
(三)诚信管理。承担省科技创新计划项目长期不验收结题的单位和原项目负责人,不得参与项目申报。负责项目审核的推荐单位对所推荐项目的申报资料真实性、合法性、合规性负责。
(四)保密项目。涉密项目按照科技保密有关规定,另行报送。
(五)佐证材料。海外引进人才所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四、咨询方式
项目受理中心咨询电话:0731—88988730 88988732
信息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731—88988619
项目执行处室咨询电话:科技创新人才办0731—88988846
农村处 0731—88988677
省科技厅项目受理中心地址:长沙市岳麓区岳麓大道233号科技大厦一楼大厅102室 邮编:410013
湖南省科学技术厅 湖南省财政厅
2019年4月30日
来源:湖南省科学技术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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