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29 12:50:05 标签:协会公告
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湖南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认定及奖励项目
为大力推进制造强省建设,支持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的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的研制与应用,根据《湖南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认定及奖励实施办法》(湘财企[2012]39号)相关要求,经研究,现就2016年认定及奖励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重点支持产品范围:《关于印发湖南省贯彻(中国制造2025)建设制造强省五年行动计划(2016-2020)的通知》(湘政发【2015】43号确定的先进轨道交通装备、工程机械、新材料、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航空航天装备、节能与新能源汽车、高档数控机床和机器人、海洋工程装备及高技术船舶、农业机械等相关装备重点领域,中高端装备等。
二、申报条件
申报项目应是自2015年1月至2015年12月期间,本省企业首次研发、生产并销售的首台(套)产品及关键部件,且符合《实施办法》认定条件。
三、申报材料
(一)申请首台(套)项目研制企业应提交的有关材料
1、首台(套)认定及奖励项目申请报告书。
2、市州(县)经信主管部门、财政局申报推荐表。
3、申请材料真实性的承诺函。
4、两名以上非本单位、具有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专家出具的首台(套)推荐函,同时提交推荐专家简历。
5、认定产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品牌状况的有效证明文件。
6、省级以上具有资质机构出具的产品检索查新报告、产品鉴定证书或质监部门检测或型式试验报告,特殊行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
7、质监部门出具的申请企业产品标准备案有效证明。
8、产品销售合同和购置、销售发票复印件。
9、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上一年度财务报表和审计报告。
10、申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复印件。
11、产品实物全貌照片等其他材料。
12、《关于做好(湖南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介)宣传册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提供的资料。
(二)申请首台(套)项目应用单位应提交的有关材料
1、首台(套)采购应用奖励项目申请报告书。
2、申请材料真实性的承诺函。
3、应用单位和研制企业关于首台(套)装备的研制开发、使用和改进等方面的合作协议。
4、产品采购合同和购置发票复印件。
5、申请单位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复印件。
6、产品安装使用现场照片等其他材料。
四、申报程序
1、中央在湘单位由在湘一级单位直接报送省经信委、省财政厅,省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项目,由主管部门初审汇总后报省经信委、省财政厅。
2、市州(不含省直管县)企业申报项目,由市州经信委会同财政局组织申报。市州经信委、财政局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核、汇总后,联合行文上报省经信委、省财政厅。
3、省直管县市企业申报项目,由县市经信局会同财政局组织申报。县市经信局、财政局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核、汇总后,联合行文上报省经信委、省财政厅,同时抄送市州经信委、财政局。
五、申报要求
1、项目申报截止时间:2016年 3月31日。
2、各市州经信委、财政局和省直管县经信局、财政局以及省有关主管部门要按照《实施办法》认真组织项目申报,严格按照要求筛选项目,并对上报项目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并加强对企业及企业法人代表信用记录的审查,若存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并查实,将按照《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取消其认定资格,且今后二年内不再受理该企业单位的认定申请。
3、项目申报资料提交方式:从本年度开始,《湖南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认定及奖励项目》申报资料通过网上填报。项目单位必须通过《湖南省经信委电子政务平台》(网址:http://10.8.1.6:8080/jxwoa)中的《首台(套)申报系统》和《湖南省财政厅企业项目资金管理系统》(网址:http://220.168.30.70:28889/mainPage.jsp)填报并提交附件资料电子版。未通过网上填报申报资料的项目,取消认定资格。
4、项目申报材料按规定顺序装订,需提供纸质版本一式六份、电子版本(光盘)一份,请各市州、省直管县市、省直主管部门在对申报项目初审汇总后,将申报文件、项目汇总表、企业单位申报材料报送至省经信委装备工业处和省财政厅企业处(只需申报文件和项目汇总表)。
六、联系方式
湖南省机械工业协会 科技部:0731-84406566 邮箱:jx84406566@sina.com
附件:
1、《湖南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认定及奖励项目申请报告书(提纲)》
2、《湖南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认定及奖励项目申报推荐表》
3、《湖南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采购应用奖励项目申请报告书(提纲)》
版权所有@ 湖南省机械工业协会 2018-2019
湘ICP备15020576号
企业邮箱:jx84406566@sina.com
联系电话:0731-84406545